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有什么不同?



				
				
执念梦浮生
31100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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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05:30:58 回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由政府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是国家,国家凭借土地的所有权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的租金。出让的目的是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与赠与。它属于土地的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其他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24-05-18 05:30:58 回答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4-05-18 05:30:58 回答

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个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不同意思;: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一种形式,它与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相同,都是一方将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有期限地让渡于另一方当事人;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行为均不影响国家对出让、转让的土地的所有权。这两点体现了二者的共同性。  (二)出让与转让的区别: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创设财产权的行业,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转移财产权的行为。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出让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土地所有者,另一方为土地使用者。3、出让金与转让费的构成及反映的关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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