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要哪些?



				
				
皇后镇Z
87288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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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0:34:49 回答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24-05-23 10:34:49 回答

你好,据我所知南充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024-05-23 10:34:49 回答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规定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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