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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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实力;
(4)有合法顶事的购置、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实文件;
(5)有法定的起码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障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举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实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大方人作为保障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束部门法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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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使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要求双方都满一年只需要申请人满一年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知是否正确?还有贷款上限是总房价的8成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