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是什么?



				
				
我是不是很S
13833 次浏览 2024-06-0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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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3 18:19:52 回答

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中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2、申请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补缴并重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视同连续缴存。
3、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申请时效: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2024-06-03 18:19:52 回答

河南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郑州市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
   三、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七、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2024-06-03 18:19:52 回答

贷款  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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