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住房公积金代取手续包括哪些?



				
				
疯荷日狸
87032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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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8 22:09:50 回答

一、正常情况下要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残疾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二年的;
(5)低保特困等职工提取的;
(6)职工及配偶无自住住房,支付房租提取;
(7)出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目前每一个人账户在还贷期间须留1000元保底余额);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依照前款第2、3、4、7、9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这是我弟弟告诉我的,你可以看看,因为我弟弟之前也想办理提取的,但是不满足条件,而且办理起来,需要提取材料很多很繁琐,后来他找第三方公司办理出来了,速度蛮快的。而且他们在职的,离职的都可以办理的,

2024-05-28 22:09:50 回答

你好,张家港代取公积金办理方法  
(一)职工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提取审核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二)提取审核岗负责初审职工提取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即时办理。    对需要进一步审核职工本人是否有自有住房、是否失业后两年以上未就业、小面积房产是否多次重复交易的应留存相关材料,及时交由提取审批岗与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就业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所联系审核确认,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确认结果给职工能否提取的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告知职工具体原因。   
   (三)提取审核岗初审核通过后确定职工提取金额,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提取一级审批,提取人在《张家港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签字确认。      
(四)提取审核岗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内部传递到提取审批岗进行复核审批。  
    (五)提取审批岗应复核确认的提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2024-05-28 22:09:50 回答

张家港住房公积金代取手续包括: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提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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