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代取怎么办?



				
				
MissAlice1203
64250 次浏览 2024-05-3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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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2 02:40:11 回答

您好,    提取公积金需要一定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您如果有以上的条件才可以提取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2024-06-02 02:40:11 回答

合肥公积金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除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职工配偶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2024-06-02 02:40:11 回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但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必须的出示相关证明。也就是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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