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哪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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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59 次浏览 2024-06-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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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11:47:28 回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024-06-16 11:47:28 回答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1.符合A--G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2.符合A--F项,提取注销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符合H项情形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当期医院治疗费用中自费部分。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2024-06-16 11:47:28 回答

住房消费
装修也可用公积金
提取规定》:“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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