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莆田怎么提取?



				
				
小吕娃子
3575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116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9 18:43:09 回答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的;
  (三)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五)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024-05-29 18:43:09 回答

住房公积金莆田提取方法
  一,莆田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有效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莆田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十四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已采取自然人担保方式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还清借款前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购买自住住房(含异地购买自住住房)
  1.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不低于30%的首期交款税务发票、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同时提供售房单位在银行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及汇款账号。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申请提取时限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之内。
  2.购买二手房。提供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交易收费票据、完税发票、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提取金额不超过完税发票上的交易价格,申请提取时限为完税之日起1年之内。
  3.拆迁安置购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不低于30%的首期交款发票(拆迁补偿款可视为首期交款)、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并提供拆迁人出具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及汇款账号。提取金额不超过拆迁安置差价,款项划入拆迁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申请提取时限为拆迁安置协议签定之日起1年之内。
  (二)自建、翻建自住住房
  在城区的提供土地证(用地批文或拆迁安置协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在农村的提供乡镇一级土地所及村建站批准的自建、扩建或翻建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工程预算、夫妻至少一方户口在农村的证明、身份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申请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下同)
  提供房产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需住房大修的鉴定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提取金额不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申请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四)离(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身份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
  (六)出境定居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护照、身份证。
  (七)偿还贷款本息
  1.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提供提前一次性还款清单(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身份证。提取金额不超过一次性还款的金额,申请提取时限为结清之日起1年之内。
  2.偿还住房公积金按揭或抵押贷款。提供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累计还款总额。
  3.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购房税务发票、贷款合同、贷款还款对账明细单(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累计还款总额。
  4.部分结清贷款。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购房税务发票、贷款合同、贷款部分结清清单(盖贷款银行的业务章)、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提取的金额不超过部分结清的金额。
  (八)提取支付房租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提取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及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或者遗赠证明。不能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或者遗赠证明的,提供缴存单位同意提取人代办提取的证明,提取资金划入缴存单位银行账户内,由缴存单位负责处理。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调到省外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调入单位证明文件、身份证。
  (十一)其它特殊情况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职工家庭收入证明和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2024-05-29 18:43:09 回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4-05-29 18:43:09 回答

销户提取:
莆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提取材料
购建自住房: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购、建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销户提取: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销户类提取)
其他提取材料: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其他提取情形)
提取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莆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退)休
2、职工辞职、辞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职工本市内工作调动或多账户,公积金账户转移
6、职工本省内工作调动,公积金账户转移
7、职工调到省外工作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提取时间
购买二手房
提取时限:契税完税之日起1年之内。
拆迁安置购房(产权调换且有补偿差价)
提取时限:拆迁安置协议签定之日、结算通知单或交款通知书起1年之内。
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在规划区外,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时限: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大修自住住房(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
提取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850194931030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