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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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3.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本市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本市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15%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好;下面介绍两种方法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希望有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