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长沙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哪些?



				
				
白兔糖vov
56835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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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2:02:57 回答

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2024-05-16 12:02:57 回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

2024-05-16 12:02:57 回答

长沙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024-05-16 12:02:57 回答

你好,
1、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家庭生活困难证明资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家庭经验收入来源情况证明资料,就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提现手续。
3、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5、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6、当然,对于想提取公积金的人员,情况符合以上一、四、五和六,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时,其配偶也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此时只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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