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具备什么?



				
				
Q小茗同学
66952 次浏览 2024-06-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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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6 03:55:41 回答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希望帮到你!谢谢

2024-06-06 03:55:41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4-06-06 03:55:41 回答

你好,以下仅供参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具备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  5、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6、非因公出境定居的;7、偿还购房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8、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2%比例以上部分的;9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职工或同户籍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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