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转出需要什么材料?



				
				
糯米团子05
83925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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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4 00:17:35 回答

一、住房类提取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本市商品住房:(1)提取人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及首付款票据。  
2.购买二手房、异地购房  :(1)提取人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1)提取人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4.购买公有住房:(1)提取人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出售审核表》及公有住房出售专用票证。
(二)建造、翻建自住房(1)提取人的有效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3)《房屋所有权证》。

2024-05-14 00:17:35 回答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职工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提取申请人因故确实不能亲自到场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提取人应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及密码、身份证等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交代办人。

2024-05-14 00:17:35 回答

一般是要提供以下条件: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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