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柏拉图ing
1518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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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18:04:19 回答

河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四)  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
  (五)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  离休、退休、退职的;
  (七)  出境定居的;
  (八)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  户口迁出石家庄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  非石家庄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  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  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十四)  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2024-05-23 18:04:19 回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出境定居的;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7.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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