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哪位清楚?



				
				
潘朵拉的音乐
70008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54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14:27:12 回答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2024-05-15 14:27:12 回答

步骤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步骤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步骤三:经中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交房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和开发商签订的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房地产开发商收款账号、收款银行;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2024-05-15 14:27:12 回答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984260082244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