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团子888888
75291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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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22 18:20:30 回答

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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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提取材料
房屋类:
乐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乐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2024-05-22 18:20:30 回答

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8.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15%  以上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

2024-05-22 18:20:30 回答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24-05-22 18:20:30 回答

离职满一年后,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就可以凭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原单位盖章的支取使用审批表,到缴存地柜台办理提龋如果户口是外地的,离职后可以马上办理支取公积金。

2024-05-22 18:20:30 回答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最后,为您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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