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取出有哪些流程?



				
				
君君仅仅
85200 次浏览 2024-06-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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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03:03:41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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