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各位公积金怎么拿出来?



				
				
越狱找食吃
79957 次浏览 2024-06-0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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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6-08 13:22:20 回答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五、购买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  
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  
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2024-06-08 13:22:20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2024-06-08 13:22:20 回答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2024-06-08 13:22:20 回答

公积金拿出来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2024-06-08 13:22:20 回答

你好,公积金提取的方法还是很简单的,需要满足下面的要求: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是可以在职工发生以下住房消费时办理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是可以在职工发生以下情况时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缺一不可);(4)死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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