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取出的条件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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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证明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希望可以帮到你!
应该是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证明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