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BuleS天之蓝
55721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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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18 09:37:13 回答

公务员的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2024-05-18 09:37:13 回答

浙江公务员住房公积金提取
1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2024-05-18 09:37:13 回答

浙江公务员的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2024-05-18 09:37:13 回答

公务员的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024-05-18 09:37:13 回答

公务员的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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