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大家苏州怎样取公积金?



				
				
芳菲七月
16153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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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21:44:19 回答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024-05-09 21:44:19 回答

你好,非常高兴为你回答。据我了解苏州取公积金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打开浏览器下载“苏州政府百事通”,下载安装完成后,双击打开页面点击“公积金查询”,这时你就可以详细查询了解了,望采纳。

2024-05-09 21:44:19 回答

本人可向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原缴存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查询自己的个人账号,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如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代查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证明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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