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么?



				
				
petite妮妮崽
5949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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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8 06:41:07 回答

您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希望能帮到您。

2024-05-28 06:41:07 回答

住房公积金在职工工作期间是取不出来的,只有当职工购得新房时,可向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使用最高限额为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或合同期间单位为职工所存公积金中所有的钱,并且只可享受一次。
当职工退休、离职或意外死亡的情况下,才可领出所有公积金中剩余的钱!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2024-05-28 06:41:07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如果有关证明和资料中是夫妻中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提取手续时带上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可以提取对方的公积金,但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有关证明资料中的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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