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我叫德卢衣
47854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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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1 12:34:32 回答

有如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贷款的,提供原件);
5.最近三个月正常还款的还款凭证(须银行会计柜台或个贷部打印并盖章,三个月均为无欠款无罚息,收原件);如有部分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的,还须打印部分提前还款凭证或结清贷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第一次提取需自行还贷款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后每年度最多可提取一次。

2024-05-21 12:34:32 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2024-05-21 12:34:32 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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