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住房公积金支取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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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00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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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31 19:11:48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2024-05-31 19:11:48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31 19:11:48 回答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024-05-31 19:11:48 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2024-05-31 19:11:48 回答

(1)、房屋类
1.申请人需要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2.申请人需要建造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4.申请人需要大幅度装修已有房屋
5.申请人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申请人需要支付房租
(2)、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人员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人员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注: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需要由合法继承人或遗赠人办理;若有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应全体签订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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