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claire小雨
36945 次浏览 2024-05-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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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23:37:58 回答

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4-05-27 23:37:58 回答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四)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缴存人死亡可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八)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九)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公积金查询】。
“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可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暂列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采取转账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到职工所在单位的结算账户内,由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

2024-05-27 23:37:58 回答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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