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漳州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傻喵喵123
10401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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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03:44:36 回答

漳州公积金基数规定:  
1、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南康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42元、下限为2468元,月缴存额(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上限为2962元、下限为246元;各县(市)月缴存基数上限9549元、下限19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292元、下限为192元。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3、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缴存规定执行;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缴存规定,又处在我市辖区内的,按所在地规定执行。

2024-05-16 03:44:36 回答

漳州公积金基数是:公积金每月的缴费多少,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简单说来,就是你们单位给你缴纳的工资标准。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024-05-16 03:44:36 回答

一、缴存比例
 
  从2013年7月1日起,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
 
  二、缴存基数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缴存上限
  月缴存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上限调整为2528元、下限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各为106元,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泰县各为94元;中央驻闽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5%,月缴存额为5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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