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支取方法是什么?



				
				
飞天舞88
8242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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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9:19:39 回答

唐山公积金支取方法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  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
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2024-05-09 19:19:39 回答

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05-09 19:19:39 回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式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职工在本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2.全款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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