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求助住房公积金能异地用吗?



				
				
壹家生活
2189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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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16:57:43 回答

异地买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4-05-15 16:57:43 回答

这个需要看你的公积金是国管还是市管。国管的公积金是可以跨地区异地使用。但是市管的公积金只可以在公积金缴纳地才能使用,不能异地。

2024-05-15 16:57:43 回答

不可以1、不可以使用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2、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积金账号目前转移不了。3、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账号还没有注销的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4、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这个需要和公积金账号一致的)。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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