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有哪些需要什么条件吗?



				
				
一天五吨饭
79915 次浏览 2024-06-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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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6 12:53:24 回答

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2024-06-06 12:53:24 回答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2024-06-06 12:53:24 回答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计划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配偶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且所购房屋须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须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备有相当于购买住房总价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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