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什么?



				
				
赵家小燕儿
42922 次浏览 2024-05-0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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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0 05:20:24 回答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5-10 05:20:24 回答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一、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10 05:20:24 回答

你好。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根据市民职工的收入最低标准来决定的,以工资标准来决定人员缴纳公积金的数额。市与县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市的收费标准是1280一个月,县的标准是970一个月。这都需要实际情况实际来定。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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