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刘德华特首
20587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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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14:35:55 回答

你好,珠海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希望能帮到你!

2024-05-15 14:35:55 回答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4)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  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
  (5)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
  ①房产证或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交易过户回执;
  ②契税凭证、购房发票。

2024-05-15 14:35:55 回答

珠海取公积金需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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