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谁清楚?



				
				
小蝎子七七
54053 次浏览 2024-05-1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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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19:43:56 回答

南宁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提取公积金原则由缴存人亲自办理。如需代办(要保管好联名卡密码),提交缴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名并按手印)、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以配偶的购建房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异地  [在南宁市行政区(含六县)以外]  购建房,须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缴交社保证明或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  4.我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提供所列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4-05-17 19:43:56 回答

一、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条件: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缴存人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暂可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提供的基本材料  :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所购住房属配偶名字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购房(指在南宁市含六县以外城市购房)还须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原件)(收取原件)。
 
根据不同的购、建房形式,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单位腾空房、已竣工集资房的,
1.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南宁市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南宁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原件及复印件;
南宁市区外的,提供辖区政府房改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南宁市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通知书》或《南宁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登记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
 
(二)购买在建集资房、在建市场运作房的,提供
1.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  政府房产或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或市场运作建房批文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
3、政府房产或房改部门出具的资格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时间起一年内。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
属一次性付款的,一次性提前,过期不再补提。
属分期付款的,一年只可提取一次,次年提取需间隔一年(含一年)以上。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的住房消费额。
 
(三)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购房发票及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四)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的,提供
1.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拍卖房屋的提供法院拍卖文件原件;
2.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契税发票记载房价。
 
(五)购买危旧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的
1.属危旧房改造回迁或被拆迁后安置,即购买还建房或安置房的,提供:
(1)政府或当地政府房改部门的危旧房改造批文原件或拆迁安置文件原件;
(2)原拆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新购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区直房改办或南宁市房产部门开具的购买资格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补缴房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补缴房款收据或取得资格确认书时间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拆迁协议载明并实际补缴的房款(指超面积房款或超补偿房款)首付,无贷款的不超过拆迁协议载明并实际补缴的房款(指超面积房款或超补偿房款)。
 
2.属非危旧房改造户或非拆迁户购买非还建住房或安置房的,提供:
(1)政府或当地政府房改部门的危旧房改造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或拆迁安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危旧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区直房改或南宁市房产部门开具的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取得准购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收据、发票或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
1.属城镇自建房的,提供:土地、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属新建的,需提供乡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属旧房翻建的,提供乡镇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批复及翻建核准证明。
受理时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取得时间起2年内。过期不再补提。
属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应在取得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证2年内;或翻建核准证明2年内。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建房首付,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建房款。
 
(七)大修自住住房(大修条件: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房鉴定达C、D级)原件及复印件;
3.有资质的土建设计部门的大修方案原件;
4.有资质的土建施工单位的大修施工预算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时间起2年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施工预算费用。

2024-05-17 19:43:56 回答

你好: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每年可以提有房产证的:A:本人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B:配偶姓名――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无房产证的:现在只要提供一份租房合同表示你现在租房支出比较大,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什么的就能提取出来,各地具体的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下你的公积金是那个银行的,咨询他们提取时需要的资料。希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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