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谁能说说看?



				
				
耗耗和妞妞
37365 次浏览 2024-05-1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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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19 07:49:11 回答

你好,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是按土地评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关于“在交易时是否一定要改变土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已有明确规定。土地登记与分割的“套数”是要对应房产证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再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发展房地产业有关文件的通知(1992年12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参看全文)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1992年9月21日)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1.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2.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2024-05-19 07:49:11 回答

为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首先要看购买前该房屋是否已有土地证。如果有土地证,可到当地国土局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具体来说,二手房的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城镇居民,转让其地上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要想办理二手房土地证的更名过户,前提是原户主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证,且产权证已更名过户。其中划拨土地变更登记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出让土地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划拨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建设用地审批表;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和契税的票据;4、国有土地使用证;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出让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新办:带《分割证》划拨土地要补缴出让金如要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以下简称《分割证》),没有土地证,要先看《分割证》上标示的土地类型。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费用是不一样的,出让土地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分割转让凭证、双方身份证,当场即可办理,登记费用为0.5元/平方米。若是划拨土地,则需要原房主到场,先将土地证落户到原房主名下,再更名到买家名下。划拨土地更名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事先需将要件上交给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费用标准由土地评估部门确定。

2024-05-19 07:49:11 回答

你好,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是按土地评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关于“在交易时是否一定要改变土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条款已有明确规定。土地登记与分割的“套数”是要对应房产证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再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发展房地产业有关文件的通知(1992年12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参看全文)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1992年9月21日)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1.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2.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2024-05-19 07:49:11 回答

为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首先要看购买前该房屋是否已有土地证。如果有土地证,可到当地国土局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具体来说,二手房的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城镇居民,转让其地上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要想办理二手房土地证的更名过户,前提是原户主已取得住宅用地的土地证,且产权证已更名过户。其中划拨土地变更登记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出让土地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后,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划拨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建设用地审批表;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和契税的票据;4、国有土地使用证;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出让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新办:带《分割证》划拨土地要补缴出让金如要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以下简称《分割证》),没有土地证,要先看《分割证》上标示的土地类型。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费用是不一样的,出让土地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分割转让凭证、双方身份证,当场即可办理,登记费用为0.5元/平方米。若是划拨土地,则需要原房主到场,先将土地证落户到原房主名下,再更名到买家名下。划拨土地更名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事先需将要件上交给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费用标准由土地评估部门确定。

2024-05-19 07:49:11 回答

办理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管理法》办理条件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土地使用权未查封。申请材料1、单位书面申请;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3、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界址调查表、地籍调查法人身份证明、地籍调查表、登记卡(均需填写正确完整);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宗地图(两份、80坐标系、国土资源测绘所签字盖章确认);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流程概述此事项由行政审批科受理、初审,审查合格后档案馆、地籍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行政审批科向申请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退件凭证、送达回证。1、受理行政审批科办理人及职务行政审批科科员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2、审查行政审批科办理人及职务行政审批科科长首席代表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行政审批科分管领导办理人及职务分管领导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档案馆办理人及职务档案馆馆长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地籍科办理人及职务地籍科科长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局领导办理人及职务分管领导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1份3、发证行政审批科办理人及职务行政审批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提请材料及份数《国有土地使用证》退件凭证、送达回证

2024-05-19 07:49:11 回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外,还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项特点,包括: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如土地的用途,出让合同约定为住宅用地,无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多少次转让,均不因为转让而变成其他用途。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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