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丢失怎么办?



				
				
陌陌上阡
63007 次浏览 2024-05-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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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9条回答)

2024-06-01 13:59:00 回答

土地证在你当地国土局都有备案,你手里的原件丢失可以到土地局查询或者补办。
不用着急

2024-06-01 13:59:00 回答

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用地证明文件;  
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到恩平报社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三、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2024-06-01 13:59:00 回答

一、办事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已经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受理人员:  受理时间:  联系**:7981695  举报、投诉**:
   五、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每证33元;
   七、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八、“下一步”告知:
   九、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5、地下室、花园等没有房产证的不计入分摊面积。  6、严禁为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使不同宗地使用权类型、使用年限等统一。  8、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不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过户手续,统一到同一权利人。  9、建筑压占红线的应先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应在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  11、持有合法齐全的规划建设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但未申请办理初始土地登记的,可同时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初始登记只登记不发证,登记后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12、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原土地权利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权利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住房上市交易时,用地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3、已进行初始土地登记但原土地权利人灭失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共同推荐的代表,代表房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经公告15天后,按照不同的房屋权利取得方式办理城镇住房用地登记。

2024-06-01 13:59:00 回答

土地证应在规划国土局地籍科办理以及咨询.不归房产部门管.你可以到国土局查询档案.如果有档案,挂失补证就ok了

2024-06-01 13:59:00 回答

听说先要做登报做丢失说明,然后带齐相关证明文件去补办,不过听说程序相当的麻烦。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

2024-06-01 13:59:00 回答

可以补办的

2024-06-01 13:59:00 回答

提供相关的证据应该是可以补办的吧  不太清楚的  去咨询一下相关部门的

2024-06-01 13:59:00 回答

一般情况下就只能是补办了,去你们当地的政府询问看看,都需要什么样的文件来补办呢!地方性不同过程都是不一样的呢!

2024-06-01 13:59:00 回答

土地证是可以补办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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