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征求对《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收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意见”,计划2019年在全市211个地点建设充电桩
通知原文:
中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恒新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区政府、,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精神(粤发GD[2016]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8]46号)等文件,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2018年10月至11月,我办于2019年向乡镇政府、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公开征集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现场交流将形成《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用地(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
I.在附表中逐一确认各部位是否已建充电桩。如果该场地已建成充电桩,则其将不再包含在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II的范围内。逐一确认附件表中的每个位置是否对社会开放。如果不向社会开放或存在明显障碍,则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收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范围。在附件表中逐一确认每个位置是否存在明显的交通安全和电力安全隐患。如有相关情况,将不纳入《2019年中山市公共场所收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范围。如需调整或增减附表位置,请参阅补充修订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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