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导航类表 >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被制止了吗?什么原因

“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被制止了吗?什么原因”

集资,建房,制止,违规,原因
    • 2024-06-22
      、、现就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 2024-06-19
      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被制止了.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 2024-06-22
      制止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
    • 2024-06-17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建住房[200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为维护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们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三、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对住房面积已经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等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以前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和新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面积合并计算)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对单位违规向职工提供集资建房补贴的,责令收回。 四、符合规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和其他有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 五、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
    • 2024-06-17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建住房[200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为维护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们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三、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对住房面积已经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等不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职工,取消其资格。对虽然符合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条件,但住房面积(以前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面积和新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面积合并计算)超过当地规定的,按照当地住房面积超标处理办法执行。对单位违规向职工提供集资建房补贴的,责令收回。 四、符合规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和其他有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 五、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 六、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
相关问题
  • 《原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D 答案解析:[解析] 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 高校集资合作建房可以买卖吗?需要注意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集资房一般都是值得政府或者事业单位集资修建的房屋,这种房屋是没有个人产权的,而其中高校集资的合作修建房屋一般是分配给事业单位中教师的房屋,这种房屋可以买卖吗,如何买卖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高校集资合作建房可以买卖吗 1、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2、集资房买卖或无法办理房产证。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

  • 有集资合作建房的产权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如果产权证已经过户到个人手中,是可以买卖的,关键是买房是否取得了全部产权。1、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2、集资房买卖或无法办理房产证。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3、其次,

  •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当地经济...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正确 答案解析:《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单位集资建房楼顶放遮阳网是否违法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作为经济适用房有益补充而存在的单位集资建房,在政府住房保障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得以继续存在。虽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但该通知并未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停止集资建房,所以单位集资建房现象仍会继续存在。

  • 集资建房是违法的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建住房[200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为维护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们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

  • 国企集资建房申请 需要哪些资料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集资建房是我国政策与法律允许的公民获得住宅的一种行为。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2006年08月14日起,【2007/07/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8/14 建设部、监察部、

  •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集资建房?请问这样有法律依据吗?请问这样...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楼主,你好!  请你耐心看完我的分析,虽然有点长,但是是高分哈,不详细不行啊。我尽量分段分开一点,层次分明一点。  其实你对集资建房的概念就有所误解。集资建房分两种: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二是个人集资建房方式。这两种都没有被法律禁止(只有单位建房中部分条款被禁止,且审查严格),只是大家心照不宣,没人会去碰钉子而已。我先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方式。  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

  • 2000年住房性质为集资合作建房,现在的过户费用(主要是个人所...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个税的缴纳各地都有会有两种方法供原则,一种是买卖成交价差额的20%,一种是实际成交价的1%,在没有买卖差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第一种方法,大多数选择第二种成交缴纳,这样计算,你要缴纳的个税为3万多就可以。 除个税以外,还需缴纳的是营业税,因为卖方2011年才办好双证,所以属于未满五年成交,需缴纳实际成交价5.55%的营业税,以30万为例,营业税需缴纳16650元左右。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集资合作建房,如土地性质为划拨的,需缴纳出让金,具体缴纳数额需咨询当地的土地评估公司,以基准地价结合土地区片价缴纳,各地的土地价格不同,以当地的为准。

  • 买卖一套房子,房屋性质是集资合作建房,过户费用由买家承担。...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集资建房必须有两证才能交易过户,买方要承担交易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收益金等税费

热门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177420616149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