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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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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5
      1、在商品房购买时,签的都是开发商从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的格式合同,特别需注意的地方其实就只有两个:交付时间和延期交付赔偿的问题。2、其他一些问题即使请了律师,律师可能会提出他认为需补充的条款,但对开发商而言基本不会认可,也就是说你要买他这套房,要么就签了这个格式合同,要么就不用买了。
    • 2024-05-27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 2024-05-28
      一、注意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性质和内容  《商品房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核心内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购房人,由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支付房屋价款。新建商品房的交易(商品房预售或现售)均需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二、注意开发企业的合法资质和“五证”“两书”1、开发(销售)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活动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中特别要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能够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进行商品房交易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53号》文件中有关政策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3、“两书”就是《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书,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房屋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和注意的事项。三、注意审查开发销售企业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者在与开发(销售)企业洽谈协议后,双方一般签订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的说明和条款内容,如对合同中专业用词理解与开发(销售)企业的解释不一致时,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前,会和开发(销
    • 2024-05-27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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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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