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导航类表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是什么,昆明,经济适用房,条件,申请
    • 2024-06-1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需按照下列6个程序进行:  申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购买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受理。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计算。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房产管理局。  审核。区房产管理局接到受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受理部门送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房产管理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或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  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产管理局针对所提异议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登记。  轮候。按照“困难优先”原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经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按其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队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  在此基础上,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登记的轮候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发放《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凭证》。《购房凭证》的编号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选房时间、地点由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 2024-06-16
      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学生户口”指什么? “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集体户口。 哪些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现有和已有过的下列房产都要纳入核定范围: (1)承租的公有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 (4)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 (5)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6)军产房; (7)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是指可以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在具体计算时须扣除申请家庭原有的房产面积。保障面积标准以60平方米为基本标准,但是对于申请家庭人口在4人及以上的多人口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除适用于多层住宅外,对于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也同样适用。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顺序如何确定? 市房改办按照电视直播摇号产生的受理号生成准购证号码,以准购证号码确定选房顺序。 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处理?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及其他相关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市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外,采取以下措施追回已购住房: (1)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退回已购住房。购房人拒不退回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建设单位按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并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解除合同,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
    • 2024-06-12
      根据国家、省、市规定,2010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含呈贡新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昆明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 30周岁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 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四)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五)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包括按房改政策购买原公有住房,购买安居工程住房、解危解困住房、国家或单位给予了补贴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等)。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并符合上述条件。
相关问题
  • 昆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好像不能,经济适用房是一项针对低收入人群的政策,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是城镇低收入人群,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申请表,填写以后连同相关证件、证明交到当地民政部门,然后民政部门经过审核以后,确定你有资格了,才会通知你进行下一步的程序,通过以后的房屋是随机分配,摇号产生,最后才是你真正拿到房子,因为关系到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所以还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希望楼主采纳

热门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9092998504638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