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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审批手续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审批,手续,有哪些
    • 2024-05-22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拨土地。
    • 2024-05-27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拨土地!
    • 2024-05-25
      三口之家为例:其中必须有一个人是城市非农正式户口,且全家年总收入不能超过30000元(依当地标准为例),人均住房不超过4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先在本地的房管中心购买一式两份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按照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家庭中有工作的人员在本人单位开证明:证明本人无房或住房困难以及工资情况的证明;有没有享受过单位的福利分房或集资建房等,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或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可在所在街道办开出以上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好后交回房管中心进行初申,如合格将进行网上大约15天的公示,公示后可能要进行最后的复申,合格后盖房管中心准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公章。然后拿着其中一份表到本地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去排队购房即可
    • 2024-05-26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拨土地。
    • 2024-05-25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杭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一、销售、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  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三、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 、承租的公有住房;  2 、已购买的房改房;  3 、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手续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符合列条件: ()具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民政府划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民政府规定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象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民政府根据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家庭口结构等素确定实行态管理每向社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府)、市(区)、县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式认定审核单位应通入户调查、邻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式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及关单位、组织或者应予配合实提供关情况 经审核公示通家庭由市、县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

  • 如果办理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北京、都需要什么手续,到那办理?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可以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问一下,他们负责经济适用房审批,地址是:崇文区东花市大街1号。

  • 最近办理经济适用房审批手续的人比较多吗?(北京)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恩,每个地方都这样,必竞很便宜。不过现在审批越来越严,要早点排队,最好托托关系

  • 张店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呢?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入 一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购买资格申请登记轮候制度,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意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⑴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⑵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⑶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 ⑴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⑵私有房

  • 经济适用房审批已递交手续没下来可以领结婚证?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该领证领证啊,手续下来也是你个人的!房本也是你1个人的名字。除非你想分1半给对方。。

  • 三代五口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审核已通过还未选房,但是奶奶过世...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您好只要您家庭经济情况还保持原样,那就没有影响,就算有,那影响也不大。做多分差一点望采纳,谢谢

  • 经济适用房审批合格了,我老婆有住房公积金,我应该去哪个部门...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打96155 公积金热线问吧 去她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你单位没有公积金的话可以让你单位开个未缴公积金证明 不然你只能取到一半的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再取了 你得看你那房要求你最低首付多少 看下家里情况 是不是能多付一些 然后再确定贷款 还有公积金贷款可能不够的 还得用商贷 呢 银行的人会帮你算的 看怎么合适

  • 哈尔滨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和手续流程,有哪位朋友知道,求详细...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下面是今年公布的《哈尔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

  • 关于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到最后审批所需时间?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请关注第二十二条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政[2005]30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

  • 开发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费用有哪些?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程序 一、开发建设单位每年11月份前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提出开发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发建设单位资质证书; 3、开发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证明; 4、开发项目前期规划条件图; 5、开发建设保证书; 6、相关资料。 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勘察,以办公室文件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答复意见,并上报市房产局、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三、开发建设项目确定后,办公室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文件下达该项目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 四、开发建设单位持已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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