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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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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 2024-06-17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  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 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 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⑶ 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  ①
    • 2024-06-16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 2024-06-18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导语】:对于很多工作人员来说,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一样重要,因为可以减轻很多人买房的困难,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还是有用的。你们知道太原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吗?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四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五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  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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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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