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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品房合同备案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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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8
      一、原件资料:1、外埠进冀(廊)企业投标备案申请表(三份),表头盖企业公章(附后);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后);3、进冀(廊)负责人身份证;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5、进冀(廊)建筑业企业承诺书(附后);6、出省(市)介绍信(省外企业由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本省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拟进冀(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9、拟进冀(廊)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专职)、造价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一致的有效证件(有效期三年、超三年未年检的提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10、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近三年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11、企业注册地省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省内外市企业由注册地地市级建设领域清欠管理部门开具;清欠证明须先到廊坊市清欠办备案)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县、区邀请招标工程,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开具证明。内容包括:工程招标形式、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13、河北建设网申报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资料,并打印《投标备案申请表》(不含本省企业及与河北省签定共同建筑市场协议且被确定为对等互认的进冀企业)。14、《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不含本省企业及京津冀试点企业)。二、复印资料:以上资料用A4纸按上述顺序,打印目录、复印(每页盖企业公章、第1、2、5、6、10、11、13条不需复印,留存原件)、表格由企业依实逐项填写,盖章或印鉴要齐全并不得漏项,复印件须清淅、可辨,以上资料用拉杆文件夹装成册。三、受理时间:企业委托人及进冀(廊)负责人本人执身份证在投标报名时间段内办理手续。
    • 2024-05-29
      一、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简介房地产销售合同网上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迅技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开发项目申请、审批、立项、获得项目建设许可证、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验核以及项目预销售申请、审批、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开发到销售完成的业务实行有效网络监管。该系统后台数据采用Qracle大型数据库,运用三层体系架构的组件式开发,系统将界面、界面发布、业务应用逻辑及数据存储分为多层分散管理,逻辑或物理地将它他分开,可减轻系统压力,提高整体性能,系统在信息访问、传递和存储三个环节上均有严格的安全措施。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的建设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部署要求,自2006年5月开始,我局通过学习借鉴徐州、淮安、扬州等周边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与扬州大自然网络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了一套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包括8个主要模块:登陆系统、开发企业信息、企业开发项目、销售项目、房源管理、合同管理、用户管理、消息管理。目前,各模块均已全面开通运行。系统还预留了其他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可与金融、契税等单位联网,实现数据共享。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局加强工作人员和商品房网上销售人员的学习培训,并开启商品房网上管理系统客户端82个,为实施商品房网上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系统运行以来,已实现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6856份,销售面积71.12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53151万元,实现市区新建商品房入网销售率100。另外,正在督促三县尽快建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并实现全市联网。三、网上备案系统运行效果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成功运行以来,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了四个方面的预期目的:一是基础数据真实客观有效支持市场动态分析。通过该系统,可以获得用于房地产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的基本基础数据,采集各类房屋上市量、销售量、销售均价、实际成交价、户型、面积、区域等突出反映市场供需关系、价格、结构情况的各类指标,通过综合分析计算,提示各类指标的内在关系,科学判断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调控措施,为上级分析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能够对大部分敏感性预警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和统计分析,可以为市场信息指标数据的公开披露提供依据。
    • 2024-06-03
      (一)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二)签订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告知购房人认真阅读购房合同上的有关说明,在确认购房人阅读完毕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场采集购房人人像信息,并将已设置密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文本和购房人人像信息一并发送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发送至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后,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登记备案,并生成统一的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销售楼盘表内自动显示该商品房为已销售状态;(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使用备案系统专用纸张打印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文本和合同备案证明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有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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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廊坊市商品房合同备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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