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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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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7
      江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月以上含个月。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式合同及符合规定的首付款证明。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
    • 2024-06-19
      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时;(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所需材料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 2024-06-16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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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部或部分提取出来的行为。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主体。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4、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本人办理,因故确实不能本人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或原缴存单位职工代办。受委托人代办提取业务时,应**本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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