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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国家不允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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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9
      国家机关不准集资合作建房 据新华社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昨天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办法》下发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此前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内容的事项,应按本办法做相应调整。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同时废止。 严禁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办法》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
    • 2024-05-28
      不是的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要对外出售,也必须取得预售、现售或外销的相关证件。 您在购买集资房时注意查看是否是合法产权的集资房。购买这类房屋时,一定要防止其中任何一方以其部分产权冒充全部产权来卖。因此,居民购房签订合同必须谨慎,要注意以下房屋是不能购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房屋;经法院或房管局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权属不清的或有争议的房屋;经市拆迁办公告拆迁的房屋;违章建筑或规定作临时使用的房屋;政府代管的房屋;已用于抵押货款的房屋。购买二手集资房,您可以主要查看其房产证,全产权并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也可以考虑购买。
    • 2024-05-28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要对外出售,也必须取得预售、现售或外销的相关证件。具体要看当地关于集资建房的管理规定,正常满足一定条件是还可以申请集资建房的
    • 2024-05-25
      谁说不准集资建房的啊,一直都是可以的。只不过在挂牌出让的时候,你们集的那点资能比的过开发商的手笔吗,这样自然就被“竞争”掉了。以前的都是土地送的,集的资只要建房。但现在划拨土地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除了保障房什么的,很难获得划拨土地了。
相关问题
  •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集资建房?请问这样有法律依据吗?请问这样...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楼主,你好!  请你耐心看完我的分析,虽然有点长,但是是高分哈,不详细不行啊。我尽量分段分开一点,层次分明一点。  其实你对集资建房的概念就有所误解。集资建房分两种: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二是个人集资建房方式。这两种都没有被法律禁止(只有单位建房中部分条款被禁止,且审查严格),只是大家心照不宣,没人会去碰钉子而已。我先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方式。  一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

  • 什么时候开始是不是国家是不再允许造集资房了啊?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998年国家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后,住房货币化、产业化成为房改的基本方向。针对一些实际困难,集资建房的“优惠”政策仍得以保留,但对于其单位性质、建设标准等进行严格界定: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对象限定在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家庭。   集资建房究竟是什么性质?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然而,随着城市土地

  • 国家为什么不准集资建房?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为了房地产商的利益。房地产商有了钱,地方政府也就有了钱,有钱就可以吃喝玩乐,可以出国旅游,可以中饱私囊,可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可以得到提拔重用,掌握更大的权力,谋求更大的利益。都去集资建房,房地产商怎么赚钱?

  • 国家机关、公务员单位现在能不能集资建房?有没有具体相关的...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我来为你解答: 目前国家并没有现行的规定强制事业单位不得集资建房,但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许多地方集资建房出现很多问题,因此某些省市自行出台了地方文件限制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如四川省就在2007年就发问叫停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行为。 建议楼主查询一下你当地的住建局,了解清楚当地政策再作进一步计划。 祝你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 现在国家规定不能集资建房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不是的.可以集资建房的

  • 买农民房(类型:集资建房)房子可以写上自己名字的吗?!二证一书...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集资房国家是不允许买卖的, 当然不能更名,交易中心也是不认可的。 但有少数是物业更名, 只不过证明以后你属于这个小区的业主,交物业费的时候他们找的到人就是了。 产证你就不用想了,这种房子多数都没产证的, 就算有也是红产证,不能交易的。 买这种房子的人都是贪图个便宜。如果你想正规交易,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还是去买商品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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