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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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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0
      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最保险。正常来说,非买房,退休,死亡等个别情况,公积金是无法提取的。至于是否可以从泰安及日照转到济宁需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4-06-18
      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四)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程序(一)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者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境定居证明。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本人已入住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时应提供本人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提取时应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最近一个年度内的银行还款单据。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缴存金额。提取时应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二)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符合提取(销户)条件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按规定程序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销户)手续;不符合提取(销户)条件的,填制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单
    • 2024-06-21
      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一)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 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五) 离休、退休(退职)的;(六) 出境定居的;(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 家在农村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回原籍的;(九) 职工因失业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托管户连续2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相关问题
  • 山东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房产还需要去房管局办什么手续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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