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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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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4
      楼主你好,提取所需的基本资料有: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楼的提取(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租房提取: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②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⑤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另外,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或迁入地户口本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要是你还有其他的社保办事问题可以百度搜索“社保100”,除了有广州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外上面还有广州五险一金基本办事流程。希望能帮到楼主。
    • 2024-06-09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
    • 2024-06-13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希望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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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资料及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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