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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采光权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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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1
      1、采光通风间距牵涉的要素很多。如新区旧区、土地范围、退让距离、楼层高度、两建筑方位、位置、朝向。 2、居住区规范规定: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3、你说的情况不太明确。我只能估计大概,2-3层总高度一般为10米吧,二者距离为0.7倍,各退一半,为3.5米。最小距离为消防距离6米。二者相距6米。 4、2008年1月1日颁布了《物权法》,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5、 我国法律对于采光权的规定是极其有限的:一是《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二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由于以上法律对采光权的规定太笼统,缺乏具体的实质性内容,实践中,关于以何种标准判断是否侵害了邻人的采光权,采光权损害该不该赔,究竟该如何赔,按什么标准赔等,法律条文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难度,亦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5、由于在农村,建议你向乡镇政府建设管理单位申诉,请求解决
    • 2024-06-05
      您好,农村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考城市的规定:冬至日光照不少于两小时或者楼高与楼间距的比值不小于1.2.
    • 2024-06-08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一般的规定大多是南北楼间日照间距系数为1:1.2,即居住建筑日照间距至少要等于南侧建筑物的1.2倍。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所以规定也不一样,你的情况,最好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去具体咨询一下相关标准和具体规定。代有了可靠依据后,先到当地法院或找当
    • 2024-06-11
      建筑规范:相临房屋的采光间距一般应以相临房屋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1.2计算。另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 2024-06-08
      1、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2、《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3、《物权法》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赔偿的范围及数额:(1)受侵害方房屋贬值部分。(2)受侵害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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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采光权,房屋间距的标准怎样?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5层*2.88米/层=14.4米远远小于24米,农村采光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采光权赔偿标准和部门是?我们家房子后面的邻居现在要盖三层高的新房(我们家的房子也是三层),打算把原来的房屋径身加长,这样一来,我们家的阳台就完全被遮住了,见不到一点阳光,整个漆黑一片。以前两家房屋之间是有一个通道的,大概有1.2米左右。现在邻居打算把这个通道也利用上,也就是说我们两家的房屋几乎没有间距了。到土地管理局咨询了说这个通道是他们家的,他们有土地使用证。想咨询一下,针对这种情况邻居是否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我们家是否有权利想有关部门调解或是提起诉讼。如果调解的话需要咨询的是哪些部门???九问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回复

  • 农村房屋采光权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采光通风间距牵涉的要素很多。如新区旧区、土地范围、退让距离、楼层高度、两建筑方位、位置、朝向。 2、居住区规范规定: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2小时。 3、你说的情况不太明确。我只能估计大概,2-3层总高度一般为10米吧,二者距离为0.7倍,各退一半,为3.5米。最小距离为消防距离6米。二者相距6米。 4、2008年1月1日颁布了《物权法》,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第八十四

  • 关于农村建房采光权的规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 2、《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3、《物权法》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赔偿的范围及数额:(1)受侵害方房屋贬值部分。(2)受侵害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 农村采光权法律规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筑规范:相临房屋的采光间距一般应以相临房屋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1.2计算。另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

  • 有关农村采光权的具体规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

  • 农村房屋采光权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在你家后面?你是说你家的位置是在他家南面吗?如果是,那多少都无所谓,看他乐意了。仅仅做为过道和日常出行的话,可以参考能通过一个半以上的农用四轮拖拉机!也就是差不多在五米以上! 不过你要是想为他着想的话,那就是你的房高乘以1.3或1.5,就是他家与你户的间距,这样不影响你后面那家人的采光和日出~~~但记住了,取他家院子中间位置到你户墙角的距离 如果你家的位置在他家北面,那要计算:院子孙中中间位置到对方房屋墙角的位置距离,计算方法为,对方房屋高度乘以1.3或1.5,得出的结果即是所需的房屋间距

  • 农村盖房,为了维护采光权,房屋间距的标准是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家房子的高度乘以1.3等于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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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管理部门是城乡建设局。因相邻的采光纠纷,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 农村房屋间距与采光的问题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好!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A、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B、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0°~15°(含) 15°~30°(含) 30°~45°(含) 45°~60°(含) >6

  • 关于房屋采光 农村房屋采光我家邻居要在他家盖二层小楼,严重...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你好: 一、这涉及到的是相邻关系问题,是法律所调整的关系。 二、根据百度百科解释,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四、根据《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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