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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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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4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 2024-06-14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 2024-06-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一)有私有房屋; (二)自用房屋出租的; (三)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四)原住房已拆迁但已领取货币补偿款; (五)承租公有房屋的; (六)有营业性房屋的; (七)申请人在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前一年内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的; (八)其他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的。申请菏泽廉租房实物配租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家庭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死亡证明)及复印件;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家庭成员照片; (四)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1、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户的家庭住房状况由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 (五)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机动车辆证明。申请菏泽廉租房的家庭因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菏泽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格,并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社区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等一并报送属地办事处; (二)属地办事处就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张榜公布,将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三)市住房保障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住房、人口、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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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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