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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范本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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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2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光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就够你准备一阵子的。这里主要给大家谈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问题。到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第一步就需要用款人像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然后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支取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授权,单位核实真是厚出具证明,冰箱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关于申请书发放,上交的流程就是这样。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怎么填呢?大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以下就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范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姓名 公积金账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转入账户信息姓名开户行账户类型账号 提取原因□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征地补偿购买增大面积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租房自住□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职且户口调离本市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下岗且满一定年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他其他的注明原因:提取总金额(大写):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本人保证以上材料填写属实。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申请人签名:经审核,情况属实,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单位盖章(公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范例 姓名本人姓名公积金账号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后加2个零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华南师范大学联系电话 本人电话转入账户信息姓名开户行账户类型账号 本人姓名 建行或工行 活期折或卡账号提取原因□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征地补偿购买增大面积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租房自住□离休、
    • 2024-06-19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资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性资料:(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三)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职工提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以上(一)至(三)项资料。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了基础性的资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职工还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具体可以咨询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方式:转账支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审批后,将资金转至其单位基本账户,无单位的将资金转至其个人储蓄账户;发放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后,将资金直接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内。提取程序:职工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分支机构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职工持提取所需资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资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署明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已注销的不需提供单位意见)。职工备齐资料后送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经分支机构审批准予提取的,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单位基本账户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 2024-06-21
      第一步:职工到本人所在单位(党政网可下载)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填好表中内容,备齐相关资料,单位初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单位或职工持《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 第三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计核算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一式两份,并加盖财务章。若属支现业务,依据提取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网上划转;若属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划转至贷款受托银行还贷专户。 第四步:提取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回原单位取现;或到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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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请看规定: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 提取截止时间(一)一般提取1.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若属当地购房,提取时间截止到签订正式购房合同12个月内;若属跨市和市内行政辖区的异地购房,提取时间截止到取得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税务发票载明日期12个月内。2.购买二手房的,截止到所购住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发票载明日期12个月内;3.购买拆迁安置房补差的,截止到售房专用发票或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所购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日期之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4.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城镇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发证日期之后12个月内;农村截止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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