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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经济适用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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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4
      一般来说是不能加名,经济适用房不是商品房。如果是婚前申请经适房,您并未作为共同申请人,所以房证无法加上您的名字,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经适房,一方申请,另一方为共同申请人,这种情况可以在房证上加上共同申请人的名字。
    • 2024-05-04
      如果是婚前申请经适房,您并未作为共同申请人,所以房证无法加上您的名字,该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经适房,一方申请,另一方为共同申请人,这种情况可以在房证上加上共同申请人的名字。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夫妻双方本人到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办理。不过,这种情况下,加名或者不加名区别都不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 2024-05-07
      公积金贷款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不能以共有申请双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也不能出现两个人的名字。 作为夫妻,可以凭1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结婚证、基金申领表等去领取公积金。 等到贷款还清,拿到房产证后,应该可以以夫妻婚后财产的名义要求增加共有人。
    • 2024-05-06
      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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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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