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了解广东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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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350号令)〈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调整(本文未提及的条款按新《条例》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一)从2003年1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单位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交;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可提到工资总额的15%;省直单位可参照省的比例缴交,具体缴交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申请办理。 (二)经济条件差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交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