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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了解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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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7
      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最高不得超过12004.26元/月,最低不得低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的2014年兰州市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1350元/月,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1300元/月)。
    • 2024-06-06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市区最高11050元,最低114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1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最高缴存基数: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050元,比上年增长了12.76%;最低缴存基数:为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常州市区(含武进)为1140元,   比上年增加了18.75%,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930元,比上年增加了17.72%。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 2024-06-04
      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公式中的35%为还贷能力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低于60%)时,该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贷款使用率高于60%、低于85%)时,该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贷款使用率高于85%、低于90%)时,该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高于90%)时,该系数为0.6。 调节系数是动态变化的,《贷款办法》中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月向社会公布贷款使用率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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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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